1. 需要現場進行安裝調試的生物安全設備包括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IVC、負壓解剖臺等。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對該設備進行現場檢測并按《GB 50346-2011 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附錄B進行記錄:
(1) 生物安全實驗室竣工后,投入使用前,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等已安裝完畢。
(2) 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等被移動位置后。
(3) 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等進行檢修后。
(4) 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等更換高效過濾器后。
(5) 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等一年一度的常規檢測。
2. 新安裝的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等,應具有合格的出廠檢測報告,并應現場檢測合格且出具槍測報告后才可使用。
3. 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等的現場檢測項目應符合表1的要求,其中第1項?5項中有一項不合格的不應使用。對現場具備檢測條件的、從事高風險操作的生物安全柜和動物隔離設備應進行高效過濾器的檢漏,檢漏方法應按生物安全實驗室高效過濾器的檢漏方法執行。
表1 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等的現場檢測項目
項目 | 工況 | 執行條款 | 適用范圍 |
垂直氣流平均速度 | 正常運轉狀態 | 規范第10. 2.4條 | Ⅱ級生物安全柜、單向流解剖臺 |
工作窗口氣流流向 | 規范第10. 2. 5 條 | Ⅰ、Ⅱ級生物安全柜、開敞式解剖臺 | |
工作窗口氣流平均速度 | 規范第10. 2. 6 條 | ||
工作區潔凈度 | 規范第10. 2. 7 條 | Ⅱ級和Ⅲ級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解剖臺 | |
高效過濾器的檢漏 | 規范第10. 2.10條 |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內使用的各級生物安全柜、動物隔 離設備等必檢,其余建議檢測 | |
噪聲 | 規范第10. 2.8條 | 各類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等 | |
照度 | 規范第10. 2. 9 條 | ||
箱體送風量 | 規范第10. 2.11 條 | Ⅲ級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IVC、手套箱式解剖臺 | |
箱體靜壓差 | 規范第10. 2.12條 | Ⅲ級生物安全柜和動物隔離設備 | |
箱體嚴密性 | 規范第10. 2.13條 | Ⅲ級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手套箱式解剖臺 | |
手套口風速 | 人為摘除一只手套 | 規范第10. 2.14 條 |
備注:表中規范是指《GB 50346-2011 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
4. 垂直氣流平均風速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檢測方法:對于II級生物安全柜等具備單向流的設備,在送風高效過濾器以下0.15m處的截面上,采用風速儀均勻布點測量截面風速。測點間距不大于0.15m,側面距離側壁不大于0.1m,每列至少測量3點,每行至少測量5點。
評價標準:平均風速不低于產品標準要求。
5. 工作窗口的氣流流向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檢測方法:可采用發煙法或絲線法在工作窗口斷面檢測,檢測位置包括工作窗口的四周邊緣和中間區域。
評價標準:工作窗口斷面所有位置的氣流均明顯向內,無外逸,且從工作窗口吸入的氣流應直接吸入窗口外側下部的導流格柵內,無氣流穿越工作區。
6. 工作窗口的氣流平均風速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檢測方法:(1)風量罩直接檢測法:采用風量罩測出工作窗口風量,再計算出氣流平均風速。(2)風速儀直接檢測法:宜在工作窗口外接等尺寸輔助風管,用風速儀測量輔助風管斷面風速,或采用風速儀直接測量工作窗口斷面風速,采用風速儀直接測量時,每列至少測量3點,至少測量5列,每列間距不大于0.15m。(3)風速儀間接檢測法:將工作窗口高度調整為8cm高,在窗口中間高度均勻布點,每點間距不大于0.15m,計算工作窗口風量,計算出工作窗口正常高度(通常為20cm或25cm)下的平均風速。
評價標準:工作窗口斷面上的平均風速值不低于產品標準要求。
7. 工作區潔凈度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檢測方法:采用粒子計數器在工作區檢測。粒子計數器的采樣口置于工作臺面向上0.2m高度位置對角線布置,至少測量5點。
評價標準:工作區潔凈度應達到5級。
8. 噪聲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檢測方法:對于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等應在前面板中心向外0.3m,地面以上1.1m處用聲級計測量噪聲。對于必須和實驗室通風系統同時開啟的生物安全柜和動物隔離設備等,有條件的,應檢測實驗室通風系統的背景噪聲,必要時進行檢測值修正。
評價標準:噪聲不應高于產品標準要求。
9. 照度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檢測方法:沿工作臺面長度方向中心線每隔0.3m設置一個測量點。與內壁表面距離小于0.15m時,不再設置測點。
評價標準:平均照度不低于產品標準要求。
10. 高效過濾器的檢漏應符合下列規定:
檢測方法:在高效過濾器上游引入大氣塵或發人工塵,在過濾器下游采用光度計或粒子計數器進行檢漏,具備掃描檢漏條件的,應進行掃描檢漏,無法掃描檢漏的,應檢測高效過濾器效率。
評價標準:對于采用掃描檢漏高效過濾器的評價標準同生物安全實驗室高效過濾器的檢漏;對于不能進行掃描檢漏,而采用檢測高效過濾器過濾效率的,其整體透過率不應超過0.005%。
11.量級生物安全柜和動物隔離設備等非單向流送風設備的送風量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檢測方法:在送風高效過濾器出風面10cm?15cm處或在進風口處測風速,計算風量。
評價標準:不低于產品設計值。
12. Ⅲ級生物安全柜和動物隔離設備箱體靜壓差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檢測方法:測量正常運轉狀態下,箱體對所在實驗室的相對負壓。
評價標準:不低于產品設計值。
13. Ⅲ級生物安全柜和動物隔離設備嚴密性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檢測方法:采用壓力衰減法,將箱體抽真空或打正壓,觀察一定時間內的壓差衰減,記錄溫度和大氣壓變化,計算衰減率。
評價標準:嚴密性不低于產品設計值。
14. 量級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手套箱式解剖臺的手套口風速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檢測方法:人為摘除一只手套,在手套口中心檢測風速。
評價標準:手套口中心風速不低于0.7m/s。
15. 生物安全柜在有條件時,宜在現場進行箱體的漏泄檢測,生物安全柜漏電檢測,接地電阻檢測。
16. 生物安全柜的安裝位置應符合《GB 50346-2011 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第9.4.2條中的相關要求。
17.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需要對活毒廢水處理設備、高壓滅菌鍋、動物尸體處理設備等進行檢測。
(1) 實驗室竣工后,投入使用前,設備安裝完畢。
(2) 設備經過檢修后。
(3) 設備更換閥門、安全閥后。
(4) 設備年度常規檢測。
18. 活毒廢水處理設備、高壓滅菌鍋、動物尸體處理設備等帶有高效過濾器的設備應進行高效過濾器的檢漏,且檢測方法應符合《GB 50346-2011 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第10.1.7條的規定。
19. 活毒廢水處理設備、動物尸體處理設備等產生活毒廢水的設備應進行活毒廢水消毒滅菌效果的驗證。
20. 活毒廢水處理設備、高壓滅菌鍋、動物尸體處理設備等產生固體污染物的設備應進行固體污染物消毒滅菌效果的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