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工業潔凈廠房靜電防護及接地設計要求如下:
1.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應根據工藝生產要求采取靜電防護措施。
2. 醫藥潔凈室內的防靜電地面,其性能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地面的面層應具有導電性能,并應保持長時間性能穩定;
(2)地面的表層應采用靜電耗散性的材料,其表面電阻率應為1.1×105Ω?cm?1.1×1012Ω?cm或體積電阻率為1.0×104Ω?cm?1.0×1011Ω?cm;
(3)地面應采取導電泄放措施和接地構造,其對地泄放電阻值應為1.0×105Ω?cm?1.0×109Ω?cm。
3. 醫藥潔凈室的凈化空氣調節系統宜采取防靜電接地措施。
4.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內產生靜電危害的設備、流動液體、氣體或粉體管道應采取防靜電接地措施,其中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設備和管道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 50058的有關規定。
5.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內不同功能的接地系統的設計應符合等電位聯結的規定。
6. 接地系統宜采用綜合接地方式,且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GB/T 50065的有關規定。醫藥工業潔凈廠房的防雷接地系統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 50057的有關規定。